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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麦个人旅游签证>丹麦个人旅游签证
  • 编号 : 77210082039
  • 送签地: 全国
  • 签证类型: 个人旅游签证
  • 有效期: 以领馆签发为准
  • 是否面试: 否
  • 是否需录指纹: 丹麦签证中心要求必须本人递交材料
  • 是否需担保金: 否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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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证材料
  • 在职人员
  • 退休人员
  • 自由职业者
  • 学龄前儿童
  • 在校学生
  • 无业
注:标*为必须提供材料,且所有材料必须为A4纸大小的彩色复印件!

材料名称 具体说明
申根资料表*
(附件)
1、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表格,不要有空余
注:该表格内容均需提交给使馆,因此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护照* 1. 有效期在签证过期后仍然有效90天必须至少有两张空白页
2. 请在护照最后一页签名,中文姓名(不可用铅笔),如果是电子护照,则不用
3. 持换发护照者,需同时提供所有旧护照原件
4. 护照无破损
* 1. 2张两寸6个月内白底彩色证件照, 照片尺寸要求为:35*45mm
2. 照片露出五官,不要露牙
3. 请在照片背面用铅笔写上自己的姓名
4. 照片清晰不模糊,分辨率高
5. 照片不要戴眼镜。
身份证复印件* 1. 请用A4纸复印正反两面
户口本复印件* 1. 自己所在的户口本所有页的复印件(请用A4纸复印)
2. 请清晰的复印包含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配偶页、子女页等等,不可缺页。
注意:如果是集体户口,请提供集体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本人信息页的复印件
银行对账单*
最近6个月的银行对账单原件
1. 提供本人名下或付费人名下的最近连续6个月的银行流水对账单(需要显示工资/退休金/养老金等字样),交易最后一笔日期距离送签日不超过30天不接受信用卡和定期存款账户账单
友情提示:对账单(活期存折)交易记录的笔数不可太少;建议客人最好每次都保持稳定的足额的余额,不建议客人为申请本次签证特意一次性存入大笔的金额(此处“大笔”是指相对客人平常的流水单金额而言。)
*如果自己付费,余额需在1万以上;如果给他人付费,余额需在3万以上。
婚姻关系证明
复印件*
1、已婚的需提供结婚证
2、离异的需提供离婚证
其他资产证明
(辅助,选送)
1、提供本人或配偶名下的房产证和车产复印件
2、如果本人名下有多张经常用的储蓄卡,可都打出来,有利于签证。
(没有出境记录或有过拒签记录的建议尽量提供!)
在职证明原件*
(附件)
1. 使用公司正规抬头纸打印, 内容全部为英文,并加盖公司公章
2. 在职证明内容需包括:申请人姓名、出生日期、护照号、职位、收入、工作年限、旅游目的,旅游具体起止时间并需注明担保申请人按期回国;单位名称、地址、传真、联系电话;以及不同行的其它负责人姓名和职务并请负责人签字
营业执照*
组织机构代码证*
1. 所在单位为企业单位的申请者,请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清晰复印件,用A4纸复印,有年检记录,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
2. 所在单位为事业单位的申请者,请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清晰复印件,用A4纸复印,有年检记录,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
 

受理范围:
不分领区,建议申请人选择就近的签证中心办理。 丹麦签证中心:北京、上海、广州、重庆、沈阳、济南、西安、成都、南京、杭州、福州、深圳
预定须知:
费用包含:
1、使馆签证费
2、签证中心服务费
3、陪签费用
4、我司的服务费用

费用不含: 以上未提及费用

*我司公布的签证有效期和停留天数,仅做参考,一切均以签证官签发的签证内容为唯一依据。请您拿到签证及护照后再支付机票与酒店费用,否则一切损失将由您自行承担!

*您的材料14:00前交于我司,我司需要2个工作日(公共假期、领馆休息日及周末除外)反馈材料结果,如晚于14:00交于我司,则需3个工作日(公共假期、领馆休息日及周末除外)反馈材料结果!

*因使/领馆及签证中心政策性调价导致合同总价发生变更的,按实际金额结算!
温馨提示:
1、您所申请的签证是否可以成功,取决于相关国家使(领)馆签证官的直接审核结果;若最终发生拒签状况,我司不承担任何责任,且不予退还签证费用。如客人因护照及个人原因或因使(领)馆工作出现差错以致在出入境时遇到问题,我司不承担责任。
2、请您收到出签护照后仔细核对签证页信息(包含护照号码、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签证有效期等),以免影响您的行程。
3、出境时请务必带齐护照、签证页(如是电子签证请您保存好电子签证页并多打印出几份随身携带)、身份证、往返机票、酒店预订单等。
4、请勿携带大量现金(人民币或外币)和贵重物品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