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此旅游费用基于参团人数超过10人以上,低于此人数标准,成本将发生变化,旅游费用则需重新计算;
2.时差:行程所涉及国家与北京时差为6-8小时,具体请查询国际时钟,日程中标注的日期及时间均为当地时间;
3.如持非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的客人在国内参团往返,请务必自行确认是否免签及跟团出境后团队返回时能再次入中国境内;
4.行程中未标注“含门票”的景点均为游览外观;入内参观景点均含首道门票;
5.行程中如有注明的城市间距离、所标示的停留时间及游览顺序,仅供参考。本社有权视当地当时状况做出适当调整,但不会减少行程内容,不会降低服务标准;
6.行程中所列航班及时间仅供参考,将根据实际情况做出适当的调整,行程仅供参考,旅行社有权根据航班情况调整顺序。如行程中遭遇展览会议、节庆典礼、景点维修、重大活动等非旅行社可控制的因素,旅行社保留对行程和报价做出调整的权利!
7.客人在参团期间,不能离团自由活动。由于团队行程中所有住宿、用车、景点门票等均为旅行社打包整体销售,因此若游客因自身原因未能游览参观的则视为自动放弃,旅行社将无法退费用;
8.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如天灾,战争,罢工等)等特殊情况,旅行社有权取消或变更行程,一切超出费用(如住,食及交通费等)旅行社有权追加差价;
9.此行程内提供的酒店仅为参考酒店,正式入住酒店需在行程和合同签字盖章生效之后以旅行社另提供的出发通知书为准;
10.行程中所列酒店星级标准为当地酒店评定标准,并且由于地理位置或气候因素有些酒店无空调设备;按国际惯例游客一般于14:00以后方可入住酒店,因提前入住或延迟退房产生的纠纷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所产生的费用由游客自行承担。酒店的入住手续办理时间一般最晚到21:00。请游客务必在21:00前办理完毕酒店入住的手续。如出现逾期酒店不保留房间的情况,旅行社不承担相关责任;
11.所有行程中涉及的用车均需要遵守当地的交通法规。其中欧洲法律规定,旅游巴士司机每天的工作时间不可超过10小时(包括等候,用餐、游览景点等时间, 2小时行车后需休息15分钟)在法律允许的前提下,超出正常工作时间的司机导游加班费分别为50欧/小时/人。
12.旅行社不组织境外自费或购物项目,游客在境外自发组织要求安排的额外项目,均须签字确认。一旦成行,回团后不予与退还任何费用;购物属于个人行为,本旅行社不指定具体购物商店,请您在境外购物时务必注意,仔细检查商品质量,避免退换货的可能性;
13.如目的地国家涉及退税:领队或导游会协助您讲解如何办理退税手续、指导税单填写。但是因为个人问题(如没有仔细听讲、没有按照流程操作、没有按照流程邮寄税单)或者客观原因(如遇到海关退税部门临时休息、海关临时更改流程、税单在邮寄过程中发生问题商家没有收到税单等)在退税过程中出现错误,导致您被扣款、无法退税、 退税金额有所出入等任何情况,旅行社和导游领队都不能承担您的任何损失,请您理解。 退税是相关国家对非居民游客的购物优惠政策,整个退税手续及流程均由该国家控制,经常会出现退税不成功,为事后有可能追查,请保留退税单和购物小票的完整照片;
14.请您在境外期间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以及注意自己的人身安全,在任何国家和地点都要保护好自己的证件、财物;请不要将证件、贵重物品及自用应急药品放在托运行李中,以免丢失或妨碍使用,旅游过程中,也请妥善保存;
15.出发前请确认国际信用卡已经开通,手机的国际漫游已经开通;
16.在境外买药必须凭医生处方,且医疗费昂贵,建议您自带常备药品。如因自身疾病必须携带某些药品,应请医生开具处方,并备齐药品外文说明书。随身携带的必备药品,不能采取行李托运方式,避免因托运行李丢失、延迟到达而影响您正常服用。建议购买境外医疗医药补偿的保险;
17.如遇天气、战争、罢工、地震等人力不可抗力因素无法游览,旅行社将按照旅行社协议,退还未游览 景点门票费用,但赠送项目费用不退;游客因个人原因临时自愿放弃游览,酒店住宿、餐、车等费用均不退还;
18.如遇不可预见之航空公司、邮轮公司、天气及地接等政策调整所致的费用增加,我司有权另行收取实际多发生之费用。请予以理解;
19.使馆有权对客人抽查面试(送签与销签),因面试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客人自理;
20.行程中与摄影有关的行程内容、拍摄事宜,由汉华易美(天津)图像技术有限公司及其签约摄影师提供相关服务,旅行社对拍摄过程中的一切影响拍摄的不可抗因素以及拍摄效果均不负责;
21.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本社对行程安排及报价拥有最终解释权;
22.旅行社处理游客意见是以游客交回的《团队质量反馈表》为依据,请您秉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填写《团队质量反馈表》;
23.因定制产品的特殊性,综合航空公司、培训方、酒店等规定及相关环节,报名后因个人原因导致的行程取消将依据以下具体的政策执行:
预定付款之后——出行前61天,收取活动总费用的30%作为取消费;
距离出行60天——距离出行31天,收取总费用的50%作为取消费;
距离出行30天之内,收取总费用的100%作为取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