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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旅游签证><文莱个人旅游签证>
  • 编号 : 77210081704
  • 送签地: 香港
  • 签证类型: 个人旅游签证
  • 有效期: 3个月
  • 是否面试: 否
  • 是否需录指纹: 否
  • 是否需担保金: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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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证材料
  • 在职人员
  • 退休人员
  • 自由职业者
  • 学龄前儿童
  • 在校学生
  • 无业
所需材料 材料类型 描述 模板/样例
因私护照1份 原件 1.护照号“E”开头,护照必须在行程结束之后有半年以上的有效期。有连续两页的空白签证页,空白签证页不包含备注页。
2.如护照号“G”开头,末页请用黑色水笔在签名栏内亲笔签中文姓名。
3.如有旧护照请提供,特别是新护照无记录的客人。
4.我司不受理有过延期、非法滞留或者接受过处罚的护照。
5.请申请人在递交材料时,将护照保护套提前取下,如若连同材料一起快递,此材料无法退还。
 
2寸白底彩照1份 原件 1、近三个月内拍摄的2寸(3.5cmx4.5cm)白底彩照2张(照片背面铅笔签字)。
2、五官露出,头部、肩部端正,照片中不能露牙,不能戴美瞳,照片不能翻拍,头部不能过大或过小,需占整个照片的比例为2/3。
3、请勿佩戴眼镜及帽子、发卡等头饰;
4、请勿着浓妆拍摄
 
注意1份 原件 请提供已付费的机票和酒店订单。(20周岁以下的年轻女性,领馆有可能会拒收)  
签证办理须知1份 原件 为了给您提供更便利的服务,请仔细阅读《签证办理须知》 签证办理须知.docx
受理范围: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海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香港、澳门、台湾
预定须知:
1、费用包含:签证费、出签后首次快递费、我司的服务费用。

2、费用不含:以上未提及费用。

3、我司公布的签证有效期和停留天数,仅做参考,一切均以签证官签发的
签证内容为唯一依据。请您拿到签证及护照后再支付机票与酒店费用,否则一切损失将由您自行承担。

4、文莱领馆将于2016年04月02日-04月04日、04月30日-05月02日、06月09日-06月12日、09月15日-09月18日、10月01日-10月09日闭馆。
<因使/领馆及签证中心政策性调价导致合同总价发生变更的,按实际金额结算>
温馨提示:
1、您所申请的签证是否可以成功,取决于相关国家使(领)馆签证官的直接审核结果;若最终发生拒签状况,我司不承担任何责任,且不予退还签证费用。如客人因护照及个人原因或因使(领)馆工作出现差错以致在出入境时遇到问题,我司不承担责任。
2、请您收到出签护照后仔细核对签证页信息(包含护照号码、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签证有效期等),以免影响您的行程。
3、出境时请务必带齐护照、签证页(如是电子签证请您保存好电子签证页并多打印出几份随身携带)、身份证、往返机票、酒店预订单等。
4、请勿携带大量现金(人民币或外币)和贵重物品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