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天 北京 Q迪拜Q米兰
第二天 米兰--热那亚(行驶1.5小时) 17:00起航
第十天 因特拉肯-琉森
第十一天 琉森-苏黎世-迪拜
备注:此行程为参考行程,以最后确认为准。我公司保留因航班、签证及前往国当时情况而调整行程之权力。
温 馨 提 示 | |
1 | 此旅游费用基于参团人数超过16人以上,低于此人数标准,成本将发生变化,旅游费用则需重新计算; |
2 | 时差:行程所涉及国家与北京时差6时。 |
3 | 行程中所列航班及时间仅供参考,将根据实际情况做出适当的调整; |
4 | 行程中所标注的游轮启程、抵达时间仅供参考,请以当天游轮公司公布的最终时间为准; |
5 | 用餐时间在飞机上或转机途中以机上供餐或客人自理为准,不再另补; |
6 | 行程中所注明的城市间距离,所标示的停留时间,及游览顺序,仅供参考。视当地交通状况做出适当调整,但不会减少行程内容; |
7 | 根据当地法律规定,导游和司机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0小时(包括休息时间); |
8 | 产品所涉及国家及地区均有“小费”文化,现将各项小费通常标准告知您: *领队小费:每位客人全程已含报价中 |
9 | 请不要将贵重物品及自用应急药品放在托运行李中,以免丢失。 旅游过程中,也请妥善保存; |
10 | 如遇不可预见之航空公司、天气及地接等政策调整所致的费用增加,我司有权另行收取实际多发生之费用。请予以理解; |
11 | 根据目的国使馆之要求,客人在参团期间,不能离团; |
12 | 如客人系港澳台人士,或持外籍护照,请于出发前确认是否有再次进入中国之有效证件; |
13 | 此行程为参考行程,我司将根据人数、航班、签证及目的国之变化,保留调整之权利。 |
14 | 取消规则: 已经实际预定之后取消的: 航期前月5月17日- 6月1日取消:收取8000元/人作为取消费; 航期前 6月2日-7月7 取消:收取 20000元/人作为取消费; 航期前 7月7日-出发日取消:收取全款作为取消费。 6ri8048 如被拒签,只损失1500元/人签证费。 |
15 | 邮轮公司提供的岸上观光项目只有英语,没有中文导游讲解服务;鉴于服务质量和专业水平的问题,领队无法提供讲解的翻译服务。 |
旅 游 费 用 价 格 | ||
收费标准:人民币 元/人 阳台舱:28800元/人 内 舱:26800元/人 同舱第三人:22800元/人(18岁以上) 同舱第三人:21800元/人(18岁以下) 全程单房差:10500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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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 游 费 用 包 含 | ||
1、行程中所列航班经济舱团体机票及相关税费 | 2、行程中所注明境外地面交通费、住宿费 | |
3、全程中文领队服务(岸上观光除外) | 4、行程标明之餐食(含国际段机上用餐) | |
5、邮轮船票、港务费、申根签证费 | 6、幻想曲号7晚标准间住宿及船上用餐 | |
7、司导、领队小费 | 8、旅行社责任保险 | |
旅 游 费 用 不 包 含 | ||
1、护照费用 | 2、邮轮岸上观光游费用(船上购买) | |
3、行程中旅客的个人消费(包括任何邮轮上规定需另付款之额外消费如酒类、碳酸类饮料、洗烫衣服使用电话及拍照服务等) | 4、因交通延误、战争、政变、罢工、自然灾害、飞机故障、航 班取消或更改时间等不可抗力原因所致的额外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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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单间差费或加床费,游轮上房间升舱差价 | 6、酒店内电话、传真、洗熨、收费电视、饮料等费用 | |
7、行李物品保管费及托运行李费 | 8、邮轮小费59.5欧元/人(船上交) | |
9、自由活动期间的餐食费及交通费 | 10、旅游者因违约、自身过错、自由活动期间内行为或自身疾病引 起的人身和财产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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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旅游费用包含内容以外的所有费用 |
客户满意度